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答辩须知
时间:2008-3-31 12:47:27   阅读  标签:研究生

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答辩须知

根据哈工大研院发[2008]04号文件,“关于进行2008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管理学院对申报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于2008年4月1日上午9:00在哈工大科学园2H栋236室进行申报者答辩。

1.  答辩者按答辩名单顺序进行;

2.  答辩者用外文介绍自己的自然情况,用中文介绍自己的科研成果(时间不超过5分钟);

3.  专家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4.  请各位答辩者提前5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5.  具体答辩顺序如下:

所在学科

姓名

答辩时间

技术经济及管理

胡珑瑛

9:00--9:08

技术经济及管理

姜明辉

9:08—9:16

企业管理

吴  隽

9:16—9:24

企业管理

李  东

9:24—9:32

管理科学与工程

王泽彬

9:32—9:40

管理科学与工程

武永祥

9:40—9:48

管理科学与工程

张守健

9:48—9:56

管理科学与工程

于  光

9:56—10:04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孙文俊

10:04—10:12

管理科学与工程

姜  华

10:12—10:20

管理科学与工程

陈晓东

10:20—10:28

管理科学与工程

闫相斌

10:28—10:36

管理科学与工程

胡  清

10:36—10:44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孟庆伟

10:44—10:52

行政管理

郭大成

10:52—11:00

 

发布者:研究生办公室 |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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