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系级领导班子换届方案
时间:2008-5-14 9:57:18   阅读  标签:管理学院 系级 换届 方案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管理办法》,制定管理学院系级领导班子换届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2008年5月开始到5月末,按照学校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管理学院各系系级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

二、组织领导

    系级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在学院院务会领导下进行。各系分别成立换届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换届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于渤、党委书记王要武担任,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孟炎和换届系的1-2位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析研究系级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2.讨论确定各系领导班子换届的具体操作方案;

    3.讨论提出系主任、副主任建议人选。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掌握系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严守纪律,对换届领导小组的讨论情况严格保密。

    各系领导小组成员中的教师代表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获得的推荐票数列前两名的教师当选(一般应达到或超过参加推荐人数的半数)。

    领导小组成员如参与竞聘系主任,则不能参加领导小组后续的工作。

三、系主任产生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际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系主任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务实、开拓精神,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宽阔的胸怀,善于团结各方面力量,调动各层次人员的积极性。公正廉洁,不谋私利,为人正派,顾全大局;

    2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熟悉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对系的发展建设有近、中、长远设想;

    3.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身体健康。

    凡工作需要、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不受上述任职条件的限制,破格竞聘上岗。

五、系副主任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务实、开拓精神,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3.具有副教授职称和硕士生导师资格;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一般应配备一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选;

    5.身体健康。

六、工作程序

    1.发布管理学院系级领导班子的换届方案,开始接受参与竞聘系主任的个人报名和教师推荐的提名;

    2.分别召开各系全体教师会议,听取现任系主任的供职报告,对现任系领导成员(系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进行民主考评,推荐参加换届领导小组工作的教师代表;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系级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有关问题和具体时间安排;

    4.院务会成员到各系听取教师对系主任、副主任人选的意见;

    5.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征询教师意见的结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推荐2-3名系主任人选;

    6.院务会讨论确定2名系主任候选人;

    7.系主任候选人向所在系教师作供职报告,所在系教师投票选举系主任。参加投票的教师人数应达到全体教师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得票数超过半数者当选;若两位候选人得票数均未超过半数,则需进行第二轮投票,得票数多者当选。未参会教师通过电子邮件向领导小组组长表述自己的选举意见,视作有效选票;

    8.领导小组征询当选系主任的意见,在综合考虑系主任意见和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系副主任的建议人选;

    9.院务会确定系副主任人选。学院发文任命各系主任、副主任,任期两(三)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08年5月

附件一:管理学院系主任报名表.doc

附件二:管理学院系主任提名表.doc

附件三:管理学院系班子换届时间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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