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决定2008年秋季学期继续在已入学的研究生中设立 “助教”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为: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
二、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教工作岗位类别设置为A、B、C、D四类,A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12.5小时(或17学时);B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10小时(或13学时);C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7.5小时(或10学时);D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5.5小时(或7学时),1学时为45分钟。
三、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的习题课、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实验课的准备、评卷等教学工作。
2、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主讲教师上课时要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认真填写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
四、人员聘任及聘任程序
本类助教岗位主要面向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生聘任,委托培养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及超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能申请研究生助教。A类岗位一般应聘任入学半年以上的博士生或入学一年半以上的硕-博连读生。硕士生每月最高津贴累计不超过300元,博士生每月最高津贴累计不超过500元。原则上,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其承担课程的成绩,文科生应达到优秀,理、工科学生应达到良好。研究生助教资格由院(系) 研究生助教资格评审小组评定。研究生助教每次聘期原则上为一个学期。
一名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个以上“三助”岗位工作(含奖学金助教、助管、助研以及面上助教、助管),受聘研究生的工作量总和不得超过一个全岗最大工作量(硕士300元/月,博士500元/月);
五、管理考核
1、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开学初研究生助教必须填写助教工作日志,学期结束前研究生助教要向主讲教师递交工作小结,在主讲教师和学生对研究生助教考评的基础上,由院(系)主管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审核合格,可以继续申请助教岗位;审核不合格,不再聘用。
2、对不认真履行助教职责的研究生,除承担教学责任外,院(系)主管领导可以随时中止聘任。以上情况需要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津贴标准
研究生助教A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B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C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D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津贴发放月数参考所助课程教学周数计算。各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一般每小时不超过10元,月累计金额博士生不超过A类岗位津贴标准,硕士生不超过C类岗位津贴标准。研究生助教随堂听课的时间折合50%计算实际工作量。
七、本学期时间安排
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书面版一份),于7月15日11点前报到管理学院研究生培训部(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53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414016
管理学院岗位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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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助教岗位的课程名称 |
主讲教师 姓 名 |
讲课/实验 学时 |
助课小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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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信息系统 |
芦鹏宇 |
60/9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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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会计学 |
李文华 |
48/10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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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学 |
高艳茹 |
48 |
5 |
|
|
4 |
运筹学 |
高艳娟 |
60/6 |
4 |
|
|
5 |
运筹学 |
钱国明 |
60/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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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运筹学 |
徐永仁 |
60/6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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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管理学基础 |
杜朝晖 |
3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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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管理学基础 |
王伊芹 |
3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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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场营销学 |
孙杰 |
48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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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商务 |
叶强 |
4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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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产与运作管理 |
姜原子 |
4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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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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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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