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代码1252)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MPA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组织
经管学院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执行,由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落实。
(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健、孟 炎
副组长:刘鲁宁
成 员:赵泽斌、徐建慧
秘 书:宋爱淳
(二)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邵景波
副组长:王伟光
成 员:吴 頔、赵泽瑞、黄欣卓、王 博、李祎博、刘思宏、张笑珩、李晓铭、李 琪
监督电话:0451-86413297(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监督邮箱:dangwu@hit.edu.cn
二、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
(一)复试资格线
根据我校《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结合生源情况,MPA复试资格线如下表所示:
学科及名称 |
初试 总成绩 |
外语 成绩 |
综合 成绩 |
考生比例 |
[1252]公共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 |
200 |
43 |
86 |
128.3% |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两区(哈尔滨、深圳)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共计120人。
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考核与要求
1、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00分,其中政治笔试50分,面试150分。
(2)政治笔试主要内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政治。笔试时间为1个小时(闭卷考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面试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外语水平、业务能力,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复试安排
根据考生人数,进行分组面试。学院对考生复试次序、面试教师分组和试题抽选将进行随机安排。报考深圳班的考生,由校本部在深圳校区统一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2024年4月5日下午(笔试)、4月6日全天面试
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电话及电子邮箱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哈尔滨班考生审查时间及地点: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4月5日 8:30-12:00
(2)复试资格审查地点:哈工大科学园2H栋248室(南岗区一匡街2号)
2、深圳班考生审查时间及地点: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4月5日 9:00-12:00
(2)复试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工大校区经管楼1211室
3、携带材料要求(见附件2)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学院按时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违反承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2、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办网站、经管学院网站及电子邮件发布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录取工作
1、对复试的政治考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有关精神,考生最后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联考综合能力分数排序。
3、不接收调剂。
4、MPA(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需签署《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协议书》,毕业后不进行派遣。
五、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审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审核,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
六、其他事宜
1、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本方案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及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451-86402929(哈尔滨/深圳),李老师、宋老师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