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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校本部、深圳)

来源:人才培养办公室 作者:白雪 发布时间:2026-03-22 09:00:06 点击数: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02]经济学、[12]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4公共管理学)、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

一、工作组织

经管学院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执行,由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落实。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 长:王 健

副组长:刘  

成 员:徐建慧、刘鲁宁、赵泽斌、郭熙铜

秘 书:白 雪

(二)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 长:张  

副组长:张晓飞

成 员:王伟光、王春霞、黄欣卓、吴  頔、张笑珩、李祎博、刘思宏、  欣、曹添一、徐晓晗、徐盈盈、李  璐、张欣明、宋佩珊、吕  记 

监督电话:0451-86413297(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监督邮箱:dangwu@hit.edu.cn

二、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

(一)学科复试资格线

C19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执行学校相关政策。

(二)招生计划及考生比例

1E5B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不列入计划名额。

7A1


(三)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需与普通计划考生一起复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考核与要求

1.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考核和面试考核两部分内容:

1)专业综合考核(总计200分)

专业综合考核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能力,考核内容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http://som.hit.edu.cn/info/1049/24111.htm)。

2)面试考核(总计150分)

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既往学业成绩、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科研能力、综合素养等。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复试安排

报考深圳校区应用经济学学科的考生,由深圳校区与校本部统一组织复试。

考生复试时间(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C23

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电话及电子邮箱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7日13:30-17:00

2.复试资格审查地点:哈工大一校区管理楼212室(南岗区法院街13号)

3.携带材料要求(附件2)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学院按时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违反承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2.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办网站、学院网站及电子邮件发布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录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成绩满分200分),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各占总成绩的50%。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复试成绩。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150分;外语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6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40%。

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对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依据学科、方向进行考生总成绩排名、报考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

其他达到学科复试合格线的考生将在本部、深圳两个校区同学科含专业领域)内,按考生总成绩和志愿选择,从高到低顺序完成录取。若生源不足按国家及学校要求进行后续的调剂工作。

2.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其他事宜

1.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本方案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及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咨询方式:

部:白老师 0451-86414016

深圳校区:温老师  0755-26634099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