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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学科办公室 作者:姜娜 发布时间:2023-06-15 15:29:27 点击数:

各相关院系、教师: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2),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2.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5.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确保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系统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

2.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学校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请人需在628日前将从申报系统导出的电子版申请书,由学院汇总发送至lichongzheng@hit.edu.cn。经学校核对确认后,申请人打印纸制版申请书,于73日前完成用印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扫描件。(经管学院申报教师请于62814:00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科研学科办姜娜, jiangna231@163.com

4.各学院需在73日前报送已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3)。

 

学校联系人:李崇正

报送地址: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5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6403713 1764514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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