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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1级推免硕士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的通知

来源:人才培养办公室 作者:郭文轩 发布时间:2023-03-30 08:20:57 点击数: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http://hitgs.hit.edu.cn/2012/0323/c3333a92616/page.htm),现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入学的推免支教生、1+3辅导员)(名单见附件1),于2023年5月8日之前提交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具体通知如下:

一、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要求

1. 期刊或论文集原件备查

2. 期刊封面、目录页和发表学术论文正文的电子版

3. 在提交截止日期之前,若学术论文已被录用但未公开发表,可提交包含卷、期号的录用通知、版面费收据扫描件以及学术论文电子版,由导师在录用通知电子文件上签字确认(导师需签:已确认全部属实,并电子签名)

4. 填写附件2,文件以“学号-姓名-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统计”命名

二、未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

学生如因时间关系不能在答辩前公开发表论文,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要求学生提交经学生本人、导师、学科负责人签字的“学术论文审核证明”(见附件3)以及学术论文,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1. 学生填写附件3并签字后,交由导师电子签名

2. 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电子版

3. 填写附件2,文件以“学号-姓名-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统计”命名

三、材料提交要求

2023年5月8日之前,学生将所有材料以“学号-姓名-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材料”命名,提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将材料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1. 班长将附件2汇总为一个文件后以“**系-2021级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统计”命名;

2. 班长将每名学生的其他材料以“学号-姓名-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命名后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系-2021级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命名;

3. 班长将全部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系-2021级推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材料”命名,然后统一提交到guowenxuan@hit.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论文的署名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研究生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

2. 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管理学院管工会议和房地产会议除外)图书馆421室(86414637)检索盖章http://lib.hit.edu.cn/14732/list.htm。

3. 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与所研究课题相关。

4. 如有冒充导师签字等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5. 如有问题,请与郭老师联系,0451-8641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