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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中实践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 作者:孙润 发布时间:2023-04-19 08:41:36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团(总)支部、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切实提升共青团实践育人质量,引导经管学院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常态化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习二十大·问道新征程”

二、参与对象

经管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实践地点

学期中社会实践应就近就便在哈尔滨市内开展。

四、实践时间

2023年春季学期第8周—第17周,各团队可根据课程安排择期进行实践。

五、实践内容

各实践团队可参考“八个着眼点”设计实践方案,开展一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社会实践。

1、着眼于研读理论著作

各实践团通过阅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用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定期组织开展理论专题研讨会并形成深度读书报告、研究报告。

2、着眼于赓续红色血脉

各实践团参考“HIT经管V时刻”内相关推送前往党史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探寻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红色见学路线及校园各大见学点,重温共和国英雄的丰功伟绩,增强中国式现代化的信心决心,全面领会三个“来之不易”,定期总结交流见闻感想并进行收集整理,向更多人讲述先烈优秀事迹、崇高精神。

3、着眼于汇聚榜样力量

各实践团组织学习“七一勋章”获得者、“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最美共产党员、时代楷模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依托时代楷模发布厅、《榜样7》及其他榜样系列栏目进一步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精神品质;通过走访、采访、交流等方式,学习了解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领域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形成访谈记录并自觉担当先进事迹的讲述者,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

4、着眼于传承传统文化

各实践团组织阅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并形成读书报告,进一步领悟“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最新理论论述;在清明节、端午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时间节点,参与 传统文化活动,领悟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中国精神、民族文化、家国情怀;利用自身兴趣爱好、发挥才艺特长,对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类项目进行文创化设计,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5、着眼于投身政务实习

各实践团及时关注校院两级发布的政务实习通知,组建政务实习实践团,以每日工作记录的形式记录政务实习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进一步领悟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用自身的青春和汗水打拼出一个更加美丽的中国。

6、着眼于探寻龙江发展

各实践团探访“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走进哈尔滨科技创新创业大厦、伊春上甘岭林业局林场、建三江七星农场,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龙江的关怀与嘱托,坚定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信心决心;探访龙江各大企业,观察中国经济发展新局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共产党新的中心任务”“高质量发展”等党的二十大最新重大理论成果入脑入心,作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宣讲者、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助力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

7、着眼于开展社会调研

各实践团充分发挥经管学院学科优势,聚焦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黑龙江省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等年度热点工作,在哈尔滨市开展社会、经济调研,在实践中练好自身本领,加速成长成才,切实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8、着眼于服务基层社区

各实践团依托经管学院与道里区爱建街道、南岗区王岗街道巴黎第五社区等社区共建的社会实践基地,围绕“社区建设”“青年实践”“扶老助残”“青少年发展”等方面开展社区社会实践,着力提升共青团工作“三力一度”。

六、实践形式

鼓励各团队自主选取实践的着眼点和切入点,由成员就近、就便选取实践地点,开展实践活动。为保证实践质量,每支实践团队需控制在36人,建议人数较多或较少的团队合理拆分或合并,要求每个实践团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负责人,确保团队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运作模式,明确的实践规划,显著的实践成效。

七、报名与评审

各团队在2023430日前扫码完成报名,在校历第9周(417日起)至第17周动态开展实践,团队需在出行前至少一周购买短期保险,通过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问卷。

同时团队负责人添加QQ群,完成报名。


   请各团队于实践完成内的7日内 12:00前,将实践成果总结表命名为“经管学院学期中实践成果总结表-团队名称”上传至hitguanyuanshijian@163.com。院团委将安排时间组织成果总结与评审,重点考察实践成果与团队建设成果。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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