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院资源配置,提高房产资源使用效益,落实科研用房调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4〕6号)相关规定,现将学院待调配科研用房房源进行公示。
序号 |
楼宇名称 |
楼层 |
房间号 |
面积(㎡) |
备注 |
1 |
科学园2H栋 |
2 |
255、256 |
69.6 |
含20套工位、座椅,空调 |
2 |
科学园2H栋 |
2 |
257、259 |
69.48 |
含20套工位、座椅 |
3 |
科学园2H栋 |
2 |
261、263 |
69.31 |
含20套工位、座椅 |
4 |
科学园2H栋 |
3 |
316 |
44.64 |
含12套工位、座椅,空调 |
5 |
科学园2H栋 |
3 |
320 |
44.7 |
含12套工位、座椅 |
6 |
科学园2H栋 |
4 |
424、426 |
67.3 |
含20套工位、座椅,空调 |
选房须知:
1、对科研用房有使用需求的申请人(包括青年科学家工作室、科研团队、教师等),需在2024年6月28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拓展用房申请表(附件1),详细列明所需用房类型、面积、用途、预计使用期限等信息。
2.选房顺序为:青年科学家工作室为第一序列,科研团队(已在学校人事处备案且纳入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的团队)为第二序列,个人为第三序列。以青年科学家工作室申请的,根据工作室批复时间顺序进行选房;以科研团队形式申请的,根据团队批复时间顺序进行选房;以教师个人申请的,根据个人职称获评时间顺序进行选房。
3.选房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获得用房分配确认书(附件2)。
4.科研用房计费方式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4〕6号)执行。
学院将持续推进待调配房源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待调配房源公示信息,请有使用需求的申请人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及学院教师工作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4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