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梯云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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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章程

一、基金目的

以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管理信息系统学科为目标。继承和发扬黄梯云先生为国家、民族奉献的责任感;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不断创新的精神;谦虚谨慎、助人为乐帮扶年轻人的敬业精神。通过奖励优秀学生,促进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人才培养及研究发展。

二、基金性质

本基金属于非公募基金,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管理。

三、基金会组织机构

基金会设立理事会和管理办公室,均为非常设、非正式机构。理事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公室负责评奖及日常事务管理。

四、基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基金来源:主要为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进行捐赠(包括货币捐赠、实物捐赠、研究经费资助等)。

基金管理:该基金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代为财务管理。

基金用途:对优秀学生进行现金、实物奖励,或支持学生开展创新研究。

六、捐赠鸣谢办法(参见附件: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相关办法)

附件:哈尔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鸣谢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热诚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捐资。对每一位关心支持哈工大的朋友,我们都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对捐赠金额累计在1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的捐赠者,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分别颁发捐赠纪念牌或纪念证书:

1.捐资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杰出教育贡献奖”,并可聘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

2.捐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贡献奖”;

3.捐资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捐赠纪念奖牌”;

4.捐资金额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捐赠纪念证书”。

二、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捐资,无论金额大小,教育发展基金会均开具正式财务收据,并可签定书面协议,写明捐资金额、捐资意向以及基金会的承诺,并将捐资者名单列入名册存档。

三、对于部分捐赠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讲座基金、奖助学金等,如捐赠达到一定额度,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

四、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注:外币以捐赠发生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中间价折算为准。